为加强基金会法人证书、印章的使用和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法人证书、公章的制作
1、mg4377.com教育发展基金会由上海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成立后发给法人登记证书。
2、mg4377.com教育发展基金会公章刻制须经基金会理事长审批,由秘书处到指定单位刻制。
3、公章取回后由秘书处专人保管,并留下第一印签。
4、公章因破损等原因要重新刻制,按上述2、3步骤办理。新公章取回后,旧公章由秘书处留存。
二、法人证书、公章的使用
1、基金会法人证书的使用范围
(1)签订各类合同、协议书时需要提供的;
(2)经济普查、年检和申报材料时需要提供的。
2、公章的使用范围
(1)本基金会的工作证、聘书、奖状、请柬、介绍信等常规证书、证明等。
(2)以基金会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、通知、报告、公函等常规公文。
(3)各类合同、协议书、申报材料、报表等重要文件。
(4)年度财务预决算、银行兑汇单据、海关免税申请、控购物资审批表等。
(5)其他特殊用印。
3、凡需使用基金会法人证书必须经秘书处领导同意,使用公章必须填写“用印申请单”,经基金会领导批准。如遇特殊情况紧急用印,一般由秘书长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后代签盖章,事后由领导在用印申请单上补签字。
基金会经常性的、专业性很强的业务用印,可由基金会领导领导授权委托,经秘书长同意,方可用印。
4、由秘书处保管的理事长私人公务印章,除已经其本人授权或会签的文件外,临时用印须征得理事长本人同意。
5、用印时应注意公章字位的端正。
三、法人证书、公章的管理
1、mg4377.com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法人证书、公章和理事长长签名章均由秘书处管理使用,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,按规定使用。
2、基金会公章不得带离办公室,特殊情况需报领导批准。
3、公章保管者应认真负责,妥善保管,确保公章安全和使用准确。
四、其 他
1、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,分别予以批评教育。
2、对因违规使用公章引起法律、经济纠纷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。
3、本规定自下发日起执行。
2013年9月15日